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5-0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文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6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庄薇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庄薇,女,汉族,1982 年 8 月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毕
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财务部部长;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税政中心税务总监,兼任建设分公司财务部部长。
庄薇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