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合并持有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8,015,82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020,8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5%)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6,9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4%)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023,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055,000 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比例达 1%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7、28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
股票简 上海艾录 股票代码 301062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等)
A 股 405.5 1.01
合 计 405.5 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2022 年 10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8,015,822 7.00 23,960,822 5.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15,822 7.00 23,960,822 5.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为履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已作出的承诺、意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本次实际减持情
向、计划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数量股份
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 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过半情况概述
减持均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 减持股数(股) 例
(%)
东方证券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2022.10.17 7.86 1,575,000 0.39%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 / / /
合 计 / / 1,575,000 0.39%
上海东方证券 集中竞价交易 2022.10.17- 8.34 2,480,000 0.62%
资本投资有限 2023.1.16
公司-滁州东 大宗交易 / / / /
证瑞成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合 计 / / 2,480,000 0.62%
(有限合伙)
总 计 4,055,000 1.01%
三、备查文件
1、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