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92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持有公司股份 19,458,1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86%)的股东陈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
司董事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截至 2023 年 4 月26 日,董事陈曙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
司董事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截至 2023 年 6 月21 日,董事陈曙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陈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期间,董事陈曙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称 价 (%)
2023.02.10 9.93 10,000 0.0025
2023.02.13 10.17 20,000 0.0050
10.37 30,000 0.0075
2023.02.14
10.20 20,000 0.0050
11.87 70,000 0.017
2023.02.15 11.23 30,000 0.0075
集中竞价交易 10.96 20,000 0.0050
陈曙
2023.06.21 10.27 300,000 0.075
2023.06.28 10.29 90,100 0.023
2023.06.29 10.44 109,900 0.027
2023.06.30 10.55 100,000 0.025
2023.07.03 10.52 100,000 0.025
2023.07.04 10.77 100,000 0.025
合 计 / 10.54 1,000,000 0.25
注: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董事陈曙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2023.01.10) (2023.07.04)
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陈曙 合计持有股份 19,458,108 4.86 18,458,108 4.61
其中:无限售条 4,864,527 1.21 3,864,527 0.97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4,593,581 3.64 14,593,581 3.64
件股份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 2023 年 7 月 4 日,董事陈曙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3、董事陈曙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董事陈曙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董事陈曙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董事陈曙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承诺;
4、董事陈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董事陈曙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自然人股东文振宇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董事陈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