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年 1月1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361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98.80 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8.98 倍,高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28.84倍(截至 2021年 8月 6日,T-3日),不超过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8.26 倍(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T-3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请据此价格在 2021 年 8 月 11 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
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8月 11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
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
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1 年 8月 9 日(T-2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六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的《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8.8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为 98.80 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8.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 98.8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
(1)与行业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26 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 38.98 倍,低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与招股说明书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2021 年 8月 2020 年
6 日(含) EPS(元/股)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20个交易 (倍)
日均价(元/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股)
002217.SZ 蓝思科技 26.01 0.9845 0.9020 26.42 28.84
300256.SZ 合力泰 3.58 -1.0007 -1.0658 -3.58 -3.36
300433.SZ 星星科技 5.52 0.1244 0.0131 44.37 421.37
603773.SH 沃格光电 23.98 0.1153 0.0436 207.98 550.00
算数平均值 68.80 249.21
算数平均值(剔除合力泰、星星科技及沃格光电) 26.42 28.84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8 月 6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年 8 月 6 日
(T-3日)总股本;
3、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计算已剔除极值,包括市盈率 100 倍以上和为负的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38.9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应算数平均值 249.21 倍,但如将合力泰(负值)、星星科技和沃格光
电(超过 100 倍)均作为极值剔除,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仅剩一家蓝思科技,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应剔除后算数平均值 28.84倍,也即高于蓝思科技的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与其他细分领域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C39 行业中与发行人同处智能终端零组件细分领域且客户群体类似的可比
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元/股、倍
2021 年 8月 6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
证券简称 主要产品及客户情况 日(含)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扣非前 扣非后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通过对三星
达瑞电子 显示销售,最终产品应用于华为、 83.57 36.72 38.97
OPPO、vivo 等。
导光膜、背光模组等导光结构件;
汇创达 应 用 的终 端 品牌 主 要是 华为 、 40.63 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