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3185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6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2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0.66元/股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5年1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60.5万股,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2万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1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6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31%;预留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69%。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9.87%,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0.18%;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69%。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13%,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8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授出权益数量 划公告时股
量(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袁峻巍 董事、副总经理 20 4.38% 0.13%
岳恒田 董事、副总经理 10 2.19% 0.07%
罗联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1.31% 0.04%
宋月月 财务负责人 10 2.19% 0.07%
骨干人员(34 人) 229 229 50.11%
首次授予合计(38 人) 275 275 60.18%
预留部分 90 90 19.69%
合计 365 365 79.87%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者相应减少授予数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②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④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时股本总
量(万股) 的比例 额比例
袁峻巍 董事、副总经理 40 8.75% 0.27%
岳恒田 董事、副总经理 20 4.38% 0.13%
罗联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 2.63% 0.08%
宋月月 财务负责人 20 4.38% 0.13%
合计(4 人) 92 92 20.13%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②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10.66元/股。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20%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