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公司为便捷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决定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明确同意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一般授信额度为 6,000 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票据池
专项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4,000 万元,以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做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获得的一般授信额度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关联担保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