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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3 深市 绿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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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7

绿岛风: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及建筑节能水平,促进绿色低碳新能源的发展,现结合厂房屋顶条件,决定实施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与振森电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森电能”或
“乙方”)签订《1267.63k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根据公司的安排,由振森电能实施安装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为一期项目,拟装机容量为 1267.63kWp,合同总金额约为 460.15 万元人民币,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效果,决定是否实施后续项目。

  本合同非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振森电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保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51D62J2U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 B 区 21 号 F2 综合楼 C 座 1 楼 107
号(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太阳能发电;风能、光伏、光热发电项目开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承接:环保、电力、智能化系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电站智能化监控与清洁系统研发及技术服务;储能、充电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活动;工程设计活动;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电产品,输、变、配电设备,电工器材,新能源产品,电力材料,风能、光伏、光热产品及设备。

  (二)履约能力分析

  振森电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

  (三)关联关系说明

  振森电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说明

  除本合同外,振森电能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振森电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267.63k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

  3、项目内容:乙方按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技术规定进行安装,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待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将项目移交给甲方管理。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金额为 4,601,496.90 元人民币,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为准。
  (四)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完成项目备案、取得备案受理文件之日起 7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30%,即 1,380,449.07 元。

  2、进度款:支架安装完毕,桥架、防雷扁铁、逆变器进场之日起 7 天内支
付合同价款 40%,即 1,840,598.76 元;组件安装完毕 7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 15%,
即 690,224.54 元。

  3、结算款:项目全部完成具备供电局并网验收条件且正式并网发电后之日
起 7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13%,即 598,194.60 元;容量增减项目一并结算。(尾款
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4、质保金:合同价款基数 2%作为质保金,并网验收之日起满 180 天内甲方
无息支付合同价款 2%,即 92,029.93 元。

  (五)质保

  1、光伏系统配件整体质保期为 1 年,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设备的更换、维修。
  2、本项目光伏组件质保 10 年,光伏组件功率质保 25 年,逆变器质保 5 年,
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设备的更换、维修。

  3、本项目乙方提供 2 年维修保养支持服务。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项目交验合格结清全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款未付清前乙方拥有光伏电站的处分权。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非日常经营性合同,金额约为 460.15 万元人民币,项目履约后能够降低公司整体用电成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

  2、公司将“致力于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一直视为重要发展理念,基于国家近年来关于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战略目标,秉持从自身做起的原则,研究并适行与发展理念相一致的经营、非经营性活动,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微薄力量,同时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带
来的风险,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振森电能签订的《1267.63k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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