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创益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0 万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7,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为 90,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21,338,20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68,661,7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161,796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61,7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6119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
(股) 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1,161,796 1.29% 1,161,796 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 68,661,796 76.29 1,161,796 67,500,000 75.00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161,796 1.29 1,161,796
首发前限售股 67,500,000 75.00 67,5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 21,338,204 23.71 1,161,796 22,500,000 25.00
通股
三、总股本 90,000,000 100.00 90,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昭 吴茂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