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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3-30

祥源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Xiangyua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Inc.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数量 17,974,5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
                      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2.77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4 月 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71,898,056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
(一)知识产权与技术风险

  1、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被侵犯或泄露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聚烯烃发泡材料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在聚烯烃发泡材料领域已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等多个方面,其中产品配方是公司核心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十余年的独立研发,公司自主研发了几十类、数千个产品配方,是公司技术优势的重要体现。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保护公司核心技术。一方面,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对公司现有的产品技术和储备技术等知识产权加以保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专利授权 41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等多种技术保密措施,防止公司的专有技术及在研技术、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等技术的泄露。


  虽然公司已建立多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但仍不能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不被侵犯和泄露。若公司不能有效保障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会遭到削弱,并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核心技术未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聚烯烃发泡材料主要应用于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汽车内饰材料等领域。上述领域技术含量较高,对聚烯烃发泡材料的技术也要求较高,同时上述领域的部分产品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更新换代快,这也对聚烯烃发泡材料技术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游市场上述技术特点,不仅要求公司时刻对市场技术变化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同时也要求公司生产出更高性能的产品。若公司今后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或研发速度不及行业或下游产业技术更新速度,将面临由于技术和产品落后于市场需求而导致产品竞争力减弱的风险,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建筑装饰材料领域的收入分别为 3,589.88 万元、10,356.21万元、14,390.78 万元和 5,446.89 万元。虽然报告期发行人建筑装饰材料领域收入整体处于增长趋势,但是由于市场竞争、客户采购政策、公司自身销售策略等方面的原因,公司仍然存在与泰州华丽、常州华航等部分客户交易金额减少的情况。除建筑装饰材料领域外,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汽车内饰材料、家用电器产品等领域也存在与竞争对手竞争的情况。

  若未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或维护公司与重要客户的合作稳定性,市场竞争风险将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金额减少,进而将影响公司整体销售业绩。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产品总成本比例约为 55%,因此原材料价格对公司单位产品成本具有较大影响。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 PE、EVA、发泡剂等石油化工产品,而石油化工产品价格主要随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而变化。报告期内,由于原
油价格下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国际原油价格受国际市场需求变动、国际地缘政治发展状况、经济周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原油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若未来国际原油价格有所走高,公司主要原材料 PE、EVA、发泡剂等价格将随之上涨。如公司未能及时相应提高产品售价,将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及盈利水平。
(四)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和安徽省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对发
行人 2020 年 1 季度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其中发行人湖北省生产基地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停工并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起逐步复工,发行人安徽省生产基地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停工并于 2020 年 2 月 16 日起逐步复工。停工及逐步复工期间,发
行人生产能力受到较大影响,无法及时安排生产和交付产品。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发行人各生产主体已全面复工,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生产已基本不产生影响。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在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上述领域的需求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建筑装饰材料领域,公司产品主要终端市场位于美国和欧洲,上述区域的部分城市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各国政府正在通过实施社交隔离、研发药物和疫苗等措施积极应对。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公司产品终端市场主要位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需求有所下降,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被控制,市场需求逐步恢复。

  综上,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 2020 年 1 季度经营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随着
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及全球逐步得到控制,上述影响将逐渐下降甚至消失。若未来国内或欧美等地区新冠肺炎未能持续得到有效控制甚至再次大规模爆发,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波动风险

  2017-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239.31 万元、 21,561.72 万元和
28,427.64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6.58%。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建筑装饰
材料领域和消费电子产品领域,2019 年公司建筑装饰材料领域的收入较 2017 年
增长了 10,800.90 万元,2019 年公司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收入较 2017 年增长了
1,941.94 万元。

  公司上述领域的销售收入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为下游需求大幅增加,其中建筑装饰材料领域对环保性能要求的提高,增加了建筑装饰材料行业企业对公司产品采购需求;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提高对性价比高的国产新材料重视度,增加了对公司产品采购需求。若未来下游行业需求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导致相关领域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营业收入不能持续增加甚至下降,进而公司业绩大幅波动。(六)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逐步加征 10%-25%的关税,包括公司主要产品 IXPE 材料及其主要应用领域 PVC 地板目前均存在被加征 25%关税的情形。

  对于 IXPE 材料,报告期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499.72 万元、558.13 万
元、1,040.55 万元和 316.9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33%、2.61%、3.69%和 2.84%,占比较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产品的直接出口业务影响较小。
  对于主要应用领域 PVC 地板行业,公司建筑装饰材料领域主要下游客户为各大 PVC 地板生产厂商,最终产品以出口为主,美国是中国 PVC 地板主要出口地区之一。报告期各期公司建筑装饰材料领域收入为 3,589.88 万元、10,356.21万元、14,390.78 万元和 5,446.8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23.93%、48.48%、51.08%和 48.78%,占比较高,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的影响较大。

  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延续,将对全球经济及中国出口带来冲击,进而影响公司产品及其下游产品的市场需求,对公司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 2020 年 3 季度和 4 季度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 3 季度和 4
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所审阅,并分别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10233 号)和《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74 号)。

(一)2020 年 3 季度末和 4 季度末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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