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78 深市 东箭科技


首页 公告 东箭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箭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东箭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永涛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6,356,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9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96,349,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8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61,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7,85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355,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8%;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1,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何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355,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8%;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1,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袁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350,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
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5,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24%;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赫敏、覃正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