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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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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1]21010190011号
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杰汽车)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 1-8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维杰汽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2021 年 1-8 月
的备考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维杰汽车,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备考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维杰汽车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维杰汽车、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维杰汽车的备考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备考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备考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备考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备考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维杰汽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备考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维杰汽车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备考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备考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维杰汽车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五、编制基础与报告用途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一)编制基础的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佛山市维杰汽车部件制
造有限公司,系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郭忠保投
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 元。经过历次变更,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饰品、五金制品、有色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技术研发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公司住所

  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工业区兴创路 36 号之一。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兵。

  (六)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2021 年 11 月 15 日。

  (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户。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取得重庆杰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杰展”)的控制权,重庆杰展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经

营业务高度相关,为更完整反映合并后的业务情况,公司假设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已拥有
重庆杰展 100%股权。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
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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