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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5

东箭科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名称:广州城发捷皓高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2、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步伐,抓住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机遇,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箭科技”)拟以自有资金 1.5 亿元人民币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由东箭科技与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发”或“基金管理人”)和深圳市捷皓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捷皓高”)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总规模为 5 亿元,其中东箭科技拟投资1.5 亿元,占比 30%。

    2、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 亿元人民币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城发捷皓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 年 03 月 19 日

  2、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001 房 A 单元

  3、注册资本:1,250,2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林耀军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广州广泰城发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1,225,686万元      98.0392%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514万元        1.9608%

  7、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8、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1234

    (二)普通合伙人

    (1)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 年 03 月 19 日

  2、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001 房 A 单元

  3、注册资本:1,250,2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林耀军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2)深圳市捷皓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 年 02 月 01 日

  2、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3、注册资本:5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李颂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广州城发、深圳捷皓高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广州城发、深圳捷皓高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广州城发捷皓高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广州(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3、基金规模:50,000 万元。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资金来源:各投资人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自筹的资金。

  6、投资方向:拥有核心技术的智能汽车产业链上下游标的企业,包括智能汽车、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质标的企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面对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趋势下,在结合汽车产业链资源优势及智能驾驶舱未来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基金,有利于实现资源对接,与公司所投资项目形成杠杆效应,减少公司投资风险;在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
一步加快推进公司更高效服务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战略发展步伐,为公司稳健、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基金的设立存在不确定性;待基金成功设立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存在一定的备案风险。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上投资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将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六、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对外投资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基金设立的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权限内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基金的具体事宜及后续协议的签订等。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情况。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箭科技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通过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源对接,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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