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箭科技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步伐,抓住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机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5 亿元人民币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由东箭科技与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发”或“基金管理人”)和深圳市捷皓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捷皓高”)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总规模为 5 亿元,其中东箭科技拟投资 1.5 亿元,占比 30%。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亿元人民币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城发捷皓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94100730B
成立时间:2014 年 03 月 19 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001 房 A 单元
注册资本:1,250,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耀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州广泰城发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1,225,686.00 98.0392%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514.00 1.9608%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1234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广州城发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广州城发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二)普通合伙人
1、企业名称: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之“(一)基金管理人”。
2、企业名称:深圳市捷皓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95892G
成立时间:2016 年 02 月 01 日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李颂 300.00 60.00%
刘嘉柠 200.00 40.00%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深圳捷皓高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深圳捷皓高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广州城发捷皓高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广州(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3、基金规模:50,000 万元。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资金来源:各投资人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自筹的资金。
6、投资方向:拥有核心技术的智能汽车产业链上下游标的企业,包括智能汽车、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质标的企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面对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趋势下,在结合汽车产业链资源优势及智能驾驶舱未来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基金,有利于实现资源对接,与公司所投资项目形成杠杆效应,减少公司投资风险;在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更高效服务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战略发展步伐,为公司稳健、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2、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箭科技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通过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源对接,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夏晓辉 吴仁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