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0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法本信息
(二)股票代码:300925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9,470,098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2,37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其中,有流通限制的股票数量为1,670,080股,限售期为6个月,无流通限制的股票数量为30,699,920股,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昱大顺科技
园 B 座 1 层-6 层
联系人:黄照程
电话:0755-2660113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80105925、80108550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