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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能源与RIGQUEZA新增签署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3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中伟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能源与RIGQUEZA新增签署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3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能源与RIGQUEZA新增签署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3万吨(印尼)项目合资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有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合资公司的主要产品镍有色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若镍价在存在大幅波动,将给本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合资补充协议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中国国内境外投资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能源与 RIGQUEZA 签署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印尼)项目合资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双方原已签署《关
于 RIGQUEZA INTERNATIONAL PTE.LTD.与中偉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下称“合资协议”),约定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Morowali 县印尼摩洛哇丽工业园(IMIP)内,投资开发建设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T.ZhongTsing New Energy”,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印尼)项目(下称“一期项目”),其中约定一期项目一阶段产能
为 1 万吨;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签署《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印尼)
项目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份(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将一期项目一阶段产能由 1
万吨调整为 2 万吨;双方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签署《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一份(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就合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保留决策事项进行修订。

  以上事宜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能源与 RIGQUEZA 签署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的公告》。

  鉴于合资公司 PT.ZhongTsing New Energy 在印度尼西亚完成注册,且一期项目进入实施
阶段。基于双方对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产业持续看好,拟对合资公司追加投入,在印度尼西亚共同投资新建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项目(下称“二期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对合资公司追加投资、扩充产能有关事宜,达成本补充协议。

  本次签署合资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资补充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伟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吴

  注册号:3032431

  注册资本:1,000 万港元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 21 號海港城英國保誠保險大廈 21 樓 2111-13 室
  经营范围:海外市场开发、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投资、技术研发及推广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中伟香港新能源设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

  (二)名称:RIGQUEZAINTERNATIONALPTE.LTD.

  注册地址:2 BATTERY ROAD #27-01 MAYBANK TOWER SINGAPORE(049907)
  注册号:202108318G

  董事:李瑞玲

  股东结构:Plenty Limited 持有 100%股权

  RIGQUEZA 设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

  (三)关联关系说明


      RIGQUEZA 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二期项目概况

  1.1 双方一致同意在一期项目基础上,在印尼新建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万吨项目(二期项目)。本次产能调整后,双方合资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产能由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3 万吨调增至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6 万吨。

  1.2 二期项目实施地点为:印尼摩洛哇丽工业园(IMIP)。

  1.3 双方一致同意由合资公司分阶段实施二期项目。

  第二条 投资额度及资金安排

  2.1 二期项目总投资约为 330,000,000.00 USD(大写:叁亿叁仟万美元整),包括二期
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具体以双方一致认可的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2 因设计单位对一期项目进行设计优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且存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成本攀升、现场安装调试费用提高等情形,故双方一致同意将一期项目总投资由 243,000,000.00 USD(大写:贰亿肆仟叁佰万美元整)变更为 330,000,000.00 USD(大写:叁亿叁仟万美元整),包括一期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

  2.3 基于一期项目投资总额调增及增加二期项目投资,合资协议项下总投资额变更为约660,000,000.00 USD(大写:陆亿陆仟万美元整)。

  2.4 二期项目总投资额 30%的资金,由双方根据其在合资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自有资金中授权资本和股东借款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期项目总投资额 70%的资金,由公司负责以合资公司为借款主体进行项目融资,RIGQUEZA 应当积极配合。如果二期项目总投资 70%的资金无法获得项目融资或未足额取得项目融资的,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以股东借款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该等股东借款的利率、期限参照合资协议利率约定执行。

  2.5 一期项目原定总投资额 243,000,000.00 USD(大写:贰亿肆仟叁佰万美元整)按照
合资协议之约定筹集。一期项目总投资调增的 87,000,000.00 USD(大写:捌仟柒佰万美元整)视为超支资金,由中伟负责按照合资协议之约定筹集。

  第三条 二期项目实施计划

  3.1 双方应按照合资协议约定,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做好一期项目备案变更、二期项目投资备案等工作,确保一期项目、二期项目按双方确认的计划落地、实施。

  3.2 一期项目共计 3 条产线,目前已有 2 条产线启动建设,双方一致同意将一期项目剩
余待建的 1 条产线与二期项目 3 条产线同步实施。

  3.3 一期项目、二期项目 6 条产线具体产线建设时间及产能释放节奏,由双方另行书面
协商确认及实施。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基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性增长,成为引领世界绿色发展的主力产业,三元动力电池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随着新能源汽车长续航、高安全、低成本的发展趋势,高镍化趋势继续,三元材料镍需求提速。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数据统计,国内三元前驱体对镍
需求量从 2018 年的 7.9 万金属吨,增长至 2020 年的 12.9 万金属吨,增长 28%。未来高镍
三元前驱体对镍的需求量将保持爆发式增长,镍资源的战略安全成为全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红土镍矿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占有世界红土镍矿储量的 10%以上,主要资源集中在苏拉威西岛和附近岛屿。公司与 RIGQUEZA 双方共同在印度中苏拉维西省摩洛哇丽县印尼摩洛哇丽工业园区投建高冰镍冶炼项目,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在印尼开展镍资源冶炼与深加工。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产业与资源的对接,通过镍产品冶炼加工促使镍矿资源达到最适宜的开采成本效率并集中资源,以提高冶炼产品的附加值。同时,本项目生产的高冰镍是制造高纯度硫酸镍的原材料,高纯度硫酸镍是三元前驱体不可或缺的核心材料,将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打通并进一步优化公司原材料供给,进而降低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成本。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新能源材料上下游产业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需经过中国国内境外投资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能否获得上述相关许可和备案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签署的合资协议项目在具体实施进度方面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交易涉及资金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分期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有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合资公司的主要产品镍有色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若镍价在存在大幅波动,将给本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合资补充协议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中国国内境外投资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项目合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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