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7.73 元/股(不含 17.7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
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7.73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900 万股(不含 900 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7.73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900 万股,且
申购时间同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14:57:51:621 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创建时间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 18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40,79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6,403,560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62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11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
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4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所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
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
网下申购情况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T 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1 月 26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
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0 年 11 月 23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分类代码为 N77),本次发行价格 17.6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7.16 倍,
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5.41 倍。
2、按本次发行价格 17.62 元/股、发行新股 2,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336.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4,660.3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75.62 万元,未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6,070.48 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凯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692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凯龙高科”,股票代码为“30091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8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1,196.80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4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00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9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2,8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T-3 日)完成。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62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