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松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 13.4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3,675.00 万元,扣除公司需承担的 5,546.57 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128.4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
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325 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36,612.00 28,128.4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30.00 -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
合计 50,042.00 28,128.43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7,000 万元(含 17,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7,000 万元(含 1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订单的执行,对原材料采购等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如果依赖银行贷款解决会给公司带来财务负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739.5 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7,000 万元(含 17,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 1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 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松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对松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高 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