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2.2.8 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1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备查文件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