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50 股票简称:新强联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零二一年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上市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1,80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4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 93,500.00 93,500.00
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700.00 19,7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 32,800.00
合计 146,000.00 146,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和各部分优先顺序,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公司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录 ...... 6
释义 ...... 8
一、基本术语...... 8
二、专业术语...... 8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3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6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7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7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18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2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27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2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
结构变化情况...... 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9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3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0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30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30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5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5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39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39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43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43
二、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 4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47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新强联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
本预案 指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肖争强、肖高强
圣久锻件 指 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
明阳智能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湘电风能 指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远景能源 指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三一重能 指 三一重能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 指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中船海装风电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