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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9 深市 博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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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博汇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 年 5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当前总股本的 1%,且公司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241,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026、2024-0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518,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最高成交价为 8.66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6.97 元/股,成交均价 7.9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4.31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份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2,518,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3%。以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
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增减变动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5,274,518    2.15        0      5,274,518    2.17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40,194,653    97.85    -2,518,200 237,676,453  97.83
通股

三、总股本        245,469,171  100.00  -2,518,200 242,950,97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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