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
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
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无董事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利华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1 年 1-9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编制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9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06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有融资需求的下游非关联客户的融资瓶颈问题,拟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即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向公司指定的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预计向客户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指定代理人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有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可实施。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同时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实现了公司与客户的共赢。本次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款项专用于向公司支付采购货款,且公司制定了被担保人的筛选标准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可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2021-062)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