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28 号
2 栋 3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当日通过现场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杜江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杜江华(召集人)、郭雄志、伊志宏
2、审计委员会:伊志宏(召集人)、李音、阮佳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春晓(召集人)、伊志宏、阮佳林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杜江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罗志敏先生和阮佳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游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阮佳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阮佳林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正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 董事长、总经理
杜江华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 7 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电子有限公司;2003 年 12 月投
资创立东莞市宇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5 年 6 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实业
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印刷材料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
投资创立东莞市壹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 年 9 月,杜江华先生创立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杜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72 万股,通过公
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0.59 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高级管理人员
罗志敏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 1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富金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
团)屏蔽材料开发工程师、供应链主管;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深圳市
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9 月,任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兼任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8.77 万股。除此之外,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佳林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
程专业,本科学历,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
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金属材料成型技术工程师、手机(NOKIA)制造
工厂品质课长、品质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6 月,开始任芬兰易科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质量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9 月,任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任中国电源学会磁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委员,并荣获深圳市后备领军人才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阮佳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8.77 万股,通过深
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09 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7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游欣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欣先生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4 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证券事务代表
李正平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正平先生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5 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