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李敬娟女士、程忠民先生、李敬银先生、谢晓晓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刘全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的弟弟程忠民先生,程终发先生的配偶李敬娟女士,李敬娟女士的弟弟李敬银先生及其配偶谢晓晓女士,程终发先生的妹夫、公司副总经理刘全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以上人员均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45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1,090 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价格区间为不高于 18 元/股(含本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直接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
(股) 比例 的总股本比例
李敬娟 2,906,900 1.33% 1.40%
刘全华 250,000 0.11% 0.12%
程忠民 0 0.00% 0.00%
李敬银 0 0.00% 0.00%
谢晓晓 0 0.00% 0.00%
合计 3,156,900 1.45% 1.52%
注 1:上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218,430,000 股计算;“占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
10,377,800 股后的 208,052,200 股计算。(下表同)
注 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程忠民先生、李敬银先生、谢晓晓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上述增持主体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部分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
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以下简称“前次增持计划”),李敬娟女士、刘全华先生计划自前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
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李敬娟女士、刘全华先生在前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分别增持了
185,300 股、40,000 股,增持金额分别为 226.70 万元、46.31 万元,已完成前次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主体、增持金额、拟增持的价格区间、实施期限、增持方式。
增持主体 增持金额 拟增持的价格 实施期限 增持方式
(万元) 区间
李敬娟 270-540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 根据中国证券监
刘全华 不高于 18 元/股 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 督管理委员会和
200-400 (含本数),若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
程忠民 15-30 发生除权除息 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 的规定,拟通过二
事项则进行相 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 级市场集中竞价
李敬银 15-30 应调整。 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 或相关法律法规
谢晓晓 45-90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 允许的其他方式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增持公司股份。
注:以上增持金额均包含上下限。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按照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其他说明: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上述一致行动人增持所得股份后续如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