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程终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
币 1,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区间为不高于 25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终发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终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3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37%,通过 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一致行动人李敬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2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一致行动人程程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2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一致行动人程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2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通过 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一致行动人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4,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程终发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 25 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价格区间、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