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出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中信出版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6月1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537,8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4.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5,937,503.15元,扣除各项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3,231,303.15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7月1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1660002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7月与中信建投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截至2021年10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信出版集团 8110701012401639434 837.92
司三元桥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4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229,903.92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是否已 募集资 调整后 截至 2021 2021 年
项目名称 变更项 金承诺 投资总 年 10 月 14 10 月 14 节余资金金
目 投资总 额 日累计投 日投资 额
额 入金额 进度
(%)
1.“内容+”知识产权投 否 41,000.00 41,000.00 40,999.86 100.00 0.14
资与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2.智慧生活服务体系建 是 20,000.00 - - - -
设项目
3.管理运营体系升级改 否 2,500.00 2,500.00 2,500.00 100.00 -
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823.13 823.13 823.13 100.00 -
5.内容投资及运营项目 否 - 20,000.00 20,000.00 100.00 -
合计 - 64,323.13 64,323.13 64,322.99 100.00 0.14
注: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生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变更为“内容投资及运营项目”。详细内容
请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4日,公司“‘内容+’知识产权投资与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管理运营体系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内容投资及运营项目”等4个项目投入均达到100%,完成项目投资,节余募集资金1,399.23元。此外,截至2021年10月14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379,194.87元,与节余募集资金的差异为人民币8,377,795.64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及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毕,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8,379,194.8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和相关的经营活动。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金额为准。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补流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和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量 贾兴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