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1-034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卓先生、苏斌先生、梁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届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按月支付;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支付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卓先生,生于 1964 年 5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EMBA)。1986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副处长、处长、主任助理,管理信息部
副主任、主任;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
信有限公司管理信息部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云南省曲靖市市
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中国欧盟协会第四届理事;2018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卓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王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苏斌先生,生于 1975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曾任海军陆战队 164 旅排长、副指导员、旅组织科干事,海军政治部办公室编辑、武警山东总队指导员、总队宣传处干事,武警总部政治部宣传部教育处宣传干事。2009 年 10 月起,历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务工作部宣传处宣传主管、人事教育部任免处主管、人力资源部任免处高级主
管及信息签证处负责人(主持工作);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国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信息签证处处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苏斌先生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票,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梁景女士,生于 1983 年 12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2007 年 7 月至 2020 年 2 月,历任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审计员、主审、高级主管;2020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业务四处处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梁景女士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业务四处处长,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梁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