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2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0 年 7 月 29 日 上 午 9:15-9:25 ,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香鹏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3,960,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787,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3,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3,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3,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保荐代表人郑岩,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律师、张明波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8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7%;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6%;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56%;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59%;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4、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8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7%;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6%;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56%;反对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59%;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6、限售期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92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8、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72%;反
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5%。
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3,9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