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现就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提供的对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且经合法有效授权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本承诺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韩峰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