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威”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