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 财务顾问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称
证券简称 新诺威 证券代码 300765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市公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 是 □ 否 √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 是 □ 否 √
否变更 发要约收购义务
新诺威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
80,000.00 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1.12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方案简介 5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项
目建设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
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1.1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 √
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
力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公司因标的资产注入公
司后导致合并范围扩大
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将新
增部分关联交易。前述
关联交易的发生将具有
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且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会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的相关规定,加强
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为规范本次交易后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易,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出具了规范与减少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 √
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不适用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
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不适用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
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
1.3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 √
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 √
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
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
2.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 不适用
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2.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 √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2.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 √
面、完整、真实
2.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 不适用
业务,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
者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2.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 √
理人的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2.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 √
业经验、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2.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 √
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2.4.1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 √
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
是否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
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 √
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2.4.2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 除控制新诺威外,交易
对方未控制其他上市公
司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 √
规运作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 √
关系
2.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 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控股股东
2.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 √
形式转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 √
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3.1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鼓励范围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 不适用
大政策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3.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 √
定的持续经营记录
3.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 √
务的时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