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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金马: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中山金马: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中山金马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 人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29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61 人。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29 元/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8.70 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 年 9 月 12 日。

  5、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19 年 10 月 9 日。

  6、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分三期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除限售: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二、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2019 年 6 月 28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通过公司官网
(http://www.jinmabrand.com)发布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 2019 年 9 月 12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以 19.29 元/股的价格向 61 名激励
对象授予合计 8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顺利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总人数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88.70 万股,占本次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1.23%,授予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回购注销的依据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
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合同到期且激励对象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与价格

  根据上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由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陈朝阳 1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其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4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至今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因此,应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陈朝阳所持有的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无需调整。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9.29 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41,660.00 元,均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注销的程序

  (1)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议案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时作公告。

  (2)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后,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实施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并进行公告。
    4、本次回购注销后对公司股本结构和业绩的影响

  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事项如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实施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5.40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288.70 万股变更为7,283.30 万股。公司将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办结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
公告。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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