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8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6,240
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4%,行权价格为 144.36 元/份。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6.6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2,000,000股的0.897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总人数188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61.3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大观信诚(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2020年9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通过公司内部告示发布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证券部向监事会反馈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95)。
3、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96),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3月14日至2020年9月1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4、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88 人调整为 187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份数保持不变;董事会确定2020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同意向187名激励对象466,500份股票期权;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大观信诚(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5、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6.65万份,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52,000,000股的0.8971%,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为187名。
6、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个人考核情况等原因,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61.35元/份调整为144.36元/份,授予激励对象由187名调整为183名,另外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等待期内考核结果未达标,公司对上述不满足行权条件的9,800份期权予以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466,500份调整为822,060份;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1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6,240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并满足约定条件后可以开始行权。其中,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激励计划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9,443.36 万元,2020 年度全部激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为 2,780.02 万元,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则 2020 年剔除全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上述净 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利润均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以上“净利润”指剔 为 42,223.38 万元;2019 年剔除全部激
除全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励 计 划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后 的 净 利 润
25,384.31 万 元 ; 净 利 润 增长 率 为
66.34%。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已达成。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结果:①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公司制定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 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 合计 9,500 份需要注销;②1 名激励对象
等级 定义 比例 标准系数 考核结果为 D 级,标准系数为 0,行权比
A 卓越 10% 例为 0%,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B+ 优秀 40% K=1
B 良好 合计 300 份由公司注销;③其余激励对象
正常 45% 考核结果为 A、B+、B,标准系数为 1,行
B- K=0.8
C 待改进 <5%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