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迈为股份 股票代码:30075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周剑 王正根 范 宏 刘 琼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
全体监事:
夏智凤 任富钧 罗晔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王正根 施政辉 李定勇
李强 刘琼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 27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7
第四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8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29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0
发行人律师申明 ...... 31
发行人审计机构申明 ...... 32
验资机构申明 ...... 33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公司、迈为股份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发行情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苏亚金诚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对相关单项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2、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1 年 9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4,359,007 股,发行价格为 645.00 元/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
证券指定账户。2021 年 12 月 8 日,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苏亚验[2021]37 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止,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已收到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 2,811,559,515.00元。
2021 年 12 月 9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
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年12月10
日,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验[2021]38 号《验资
报 告 》 验 证 , 公 司 本 次 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2,811,559,515.00 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 25,310,628.38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
费 23,791,760.45 元,审计及验资费 528,301.89 元,律师费 566,037.74 元,信息
披露费 424,528.30 元,上述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6,248,886.62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359,00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781,889,879.62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本次发行首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550.24 元/股。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程进行见证。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45.0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3.78%。
(四)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109,697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
限 281,156.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550.24 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数量确定为 4,359,007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苏州
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包括
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剔除关联方后);已提交认购意
向书的投资者 61 家;基金公司 45 家;证券公司 22 家和保险机构 18 家,合计
166 家。
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 17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
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基础之上增加该 17 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3 深圳市纵贯资本有限公司
4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福建平潭盈方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上海磐厚投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9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0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