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迈为股份 股票代码:30075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一年一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周剑 王正根 范 宏 刘 琼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
全体监事:
夏智凤 任富钧 罗晔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王正根 施政辉 李定勇
李强 刘琼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2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5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6
发行人律师申明...... 17
发行人审计机构申明 ...... 18
验资机构申明 ......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0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办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公司、迈为股份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苏亚金诚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对相关单项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2、2020 年 5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3、2020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行人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0 年 10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迈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5,041,425 股,发行价格为 120.70 元/股。截止 2021
年 1 月 15 日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到周剑、王正根缴纳的认股款总
额为人民币 608,499,997.50 元。2021 年 1 月 19 日,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验[2021]3 号《验证报告》验证,截止 2021 年 1 月 15
日 ,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股款人民币合计
608,499,997.50 元,其中周剑缴纳认股款人民币 344,411,052.90 元,王正根缴纳
2021 年 1 月 18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
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 年 1 月 19日,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验[2021]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608,499,997.5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 3,811,320.75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3,000,000.00 元,审计和验资费 433,962.26 元,律师费 377,358.49 元,上述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688,676.7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041,42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99,647,251.75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5,041,425 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7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 年 5 月 6
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21.70 元/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故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至 120.70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5,041,425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500.00 万股(含本数),发行股
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周剑及王正根以现金认购。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故本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至不超过 5,041,425 股(含5,041,425 股)。
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调整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周剑 2,853,447
王正根 2,187,978
合计 5,041,425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周剑、王正根。此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499,997.50 元,扣减发
行费用人民币 3,811,320.75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3,000,000.00 元,审计和验资费 433,962.26 元,律师费 377,358.49 元,上述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688,676.7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041,42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99,647,251.75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