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372,8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48%;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13 人;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公司近期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
案。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4.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首次授予部
分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董事会关于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 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润值定比 2019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 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 师报字[2021]第
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ZC10078 号),2020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对应考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19年增长率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归属期 核年度 (A) 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30% 20% 利润为28,200.59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60% 40% 较 2019 年15,688.02万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90% 70% 元增长率为 79.76%,符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 解除限售比例为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1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n≤A<Am X=(A-An)/(Am-An)
2019 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