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
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境外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香港是一家专注于审计、咨询、税务和战略与交易等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从事不同范畴的审计经验,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
三、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境外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