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1-08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 21,200,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01%)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79,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占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200,15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7.0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505,039 股,有限售条件股 16,695,115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 2,279,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2.90%(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的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占江先生承诺:
(1)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因公司进行分红送股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1.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股份减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承诺: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以出售;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占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占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及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李占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李占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