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3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事宜,现拟调整本次发
行的发行股数,具体情况如下:
原发行股数为:不超过2003.3335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行规模
为准),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
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2005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
行规模为准),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除上述发行股数变化外,其余发行方案不变。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股数进行调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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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之董事签署页】
刘 准(签字):_____________ 蔡国庆(签字):_____________
孙银芬(签字):_____________ 李金峰(签字):_____________
赵伟建(签字):_____________ 徐雪峰(签字):_____________
刘斌(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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