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准 蔡国庆 孙银芬
赵静珍 赵伟建 徐雪峰
刘斌
全体监事签名:
何长碧 汤芹洪 何路群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柯亚芬 高华 刘丰
吴逊 胥刚 胡文林
冷翔英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发行人、公司、怡达股 指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份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股票或 A股 指 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发行情况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并
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并
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并
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
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怡达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3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01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止,光大证券共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认购指
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 161,999,831.62 元。
2021 年 1 月 5 日,光大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
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02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止,怡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031,267 股,发行价格为 26.8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999,831.6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01,88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197,944.8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6,031,26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47,166,677.83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6,031,267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6.86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86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0 倍。
(四)募集资金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1,999,831.6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801,886.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197,944.83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26.86元/股,发行股数6,031,267股,募集资金总额 161,999,831.62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刘准 930,752 24,999,998.72 18 个月
2 陈奇峰 372,300 9,999,978.00 6 个月
3 陶美娟 670,141 17,999,987.26 6 个月
4 张晓冬 483,991 12,999,998.26 6 个月
5 蔡震 409,530 10,999,975.80 6 个月
6 袁凌 930,752 24,999,998.72 6 个月
7 徐劭勇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8 马尧平 446,760 11,999,973.60 6 个月
9 王晓锋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10 周蓁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11 倪渊清 483,991 12,999,998.26 6 个月
12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2,300 9,999,978.00 6 个月
13 广金资产导弹1号私募投资基金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14 广金资产导弹2号私募投资基金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合计 6,031,267 161,999,831.62
(六)锁定期
刘准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