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届满之日为2022年7月22日。根据《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截至2022年7月22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477,256份,为此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动,总股本由原来的194,400,000股,拟变更为194,877,256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19,440万元。 19,487.7256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2 /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注
原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
人发行股份5,400万股;2017 年7 股份5,400万股;2017 年7月26日,公
月26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3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
币普通股1,800万股,公司的股本 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7,200万。2018年
总额增至7,200万。2018年年度股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以资本公积金向
东大会批准,以资本公积金向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0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0 转增5股,合计转增3,600万股。本次转
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600万股。 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800万股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以资本
为10,800万股。2020年年度股东大 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会批准,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 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8,640万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转增8股,合计转增8,640万股。本 为19,440万股。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
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
19,440万股。 主行权477,256份,公司股份总数变更
为19,487.7256万股。
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 19,440万股,均为普通股。 19,487.7256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原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5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
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原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6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修改本章程; 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事务所作出决议; 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规定的担保事项;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资产30%的事项;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途事项; 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
(十六) 审议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 内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个月内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的情形回购股份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六)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回购股份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计划;
资产的50%的回购股份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其他事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原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括以下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
会议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7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五)会务应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权登记日;
(五)会务应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
码。
原第八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8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开披露。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当向被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