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7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 、 《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发 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的 议 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 行性 分析 报告 的 议案 》等 相关 议案 ,对 本次 非公开 发行股 票有 关预案 按2019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修订。
3、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预案进行二次修订。
4、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34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5、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56号)。
6、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二、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再融资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再融资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拟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如下:
鉴于再融资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主要系基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