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151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有所调整,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事项的
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次日起算。
二、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有所调整,为了保证本次
发行事项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延长12
个月,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次日起算。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