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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83 深市 海特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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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海特生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 万元的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 2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10
号)同意,公司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749,125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2.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72,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和审计及验资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1,877,590.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8,094,409.47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1)01000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在《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投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100,000.00          50,394.03

                (API&CDMO)

  2    国家一类新药 CPT 产业化项目      13,239.16          9,603.17

                  合计                    113,239.16          59,997.2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二)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选择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产品期限不能超过 12 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以内有效。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最后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
(七)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 2 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 2 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最近期间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海特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海特生物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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