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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海特生物: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0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亚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0 人,代表
股份 61,566,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42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0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655%。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516,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5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253,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253,1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64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陈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200,5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62% 。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7,5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7619%。

  陈亚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7%。

  陈煌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夏汉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7%。

  夏汉珍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朱家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7%。

  朱家凤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杨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7%。

  杨涛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严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7%。。

  严洁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文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5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6%。

  李文鑫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冉明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6%。

  冉明东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汪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6%。

  汪涛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汤华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193,5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2,880,5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5465%。

  汤华东先生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0,148,6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1,835,6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4269%。


  张杰先生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16,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8%;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3,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15%;反对4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将企业类型变更为内资企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16,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8%;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3,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15%;反对4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叶莹、吴帆出席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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