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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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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陈亚先生、陈煌先生、夏汉珍女士、李胜强先生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陈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胜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汉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李文鑫冉明东  汪涛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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