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9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特生物”)与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标的企业: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沙东”))。
本次产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并以动态报价方式组织实施竞价。公司以贰仟贰佰捌拾壹万陆仟零贰拾柒元【即:人民币(小写)22,816,027 元】取得北京沙东股权 6.9416%股权。公司目前持有北京沙东 39.6054%股权,本次收购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沙东 46.5470%股权。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6.9416%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700154721F
成立时间 1998 年 10 月 07日
注册资本 43957.49 万人民币
住所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庄海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26341381X
成立时间 2001 年 05 月 17日
注册资本 2293.8792 万人民币
住所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美安路 7 号院 1号楼 4 层 4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亚
经营范围 生物医学、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投资标的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 908.4995 39.6054% 1067.7320 46.5470%
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 159.2325 6.9416% 0 0
展有限公司
君和企业有限公司 703.2713 30.6586% 703.2713 30.6586%
沙炳东 164.0410 7.1512% 164.0410 7.1512%
朱冰 147.6520 6.4368% 147.6520 6.4368%
郭诚 86.1851 3.7572% 86.1851 3.7572%
崔俊生 49.2173 2.1456% 49.2173 2.1456%
杨世方 49.2173 2.1456% 49.2173 2.1456%
郑向君 26.5632 1.1580% 26.5632 1.1580%
(四)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
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评估,出具了以 2021 年 0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
05002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五)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万元) 2021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2020 年末(经审计)
总资产 361.79 418.93
总负债 14,246.80 12,773.43
净资产 -13,885.01 -12,354.50
财务指标(万元) 2021 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228.76
净利润 -1,549.58 -2,513.65
四、产权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签署方
转让方: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产权转让标的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 6.9416%股权。
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转让标的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三)标的企业
1.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6.9416%
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2021 年 0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
第 05002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四)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经北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
息披露公告并以动态报价方式组织实施竞价,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五)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格
根据动态报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捌拾壹万陆仟零贰拾柒元【即:人民币(小写)22,816,027 元】转让给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六)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5 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5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10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生效
除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才能生效的情况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沙东主要从事创新药的研发工作,目前正在从事国家一类新药“注射用重组变构人肿瘤坏死因子相关凋亡诱导配体”(以下简称 CPT)的研究。本次收购北京沙东股权是根据 2014 年公司收购北京沙东股权时各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书》及此后陆续签订的《关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