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73 深市 佩蒂股份


首页 公告 佩蒂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佩蒂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0

佩蒂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共计84.0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732%

    2、回购价格:授予价格(调整后,如适用)加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之和

    3、回购股份性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的但未解除限售的部分股份

  2020年4月16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一)2018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均明确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内容。

  (二)2018年7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8-048)。
  (三)2018年8月1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50)、《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在缴纳认购资金的过程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或减少认购。

  2018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数量由210万股调整为196万股,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为92人。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8月31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首次激励对象授予196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调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并同意以2018年8月31日为授予日,按21.6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196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和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内容。

  (五)2018年9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8年9月28日。

  (六)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增加至14,635.2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1.65元人民币/股调整为17.63元人民币/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可授予数量由40万股调整为48万股。

  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9年7月31日为授予日,以13.1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2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公司确定2019年7月31日为授予日,以13.1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27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一致同意以2019年7月31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6元/股。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和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内容。

  (七)2019年7月30日,公司在官方网站(http://www.peidibrand.com/)发布了《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上述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负面反映。

  2019年8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72)。


  (八)2019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副总经理庄孟硕因个人原因由原计划认购10万股变更为实际认购8.5万股,本次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7万股变更为25.5万股,预留部分剩余作废的股票由21万股变更为22.5万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未超出可授予数量。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调整之法律意见书》([2019]盈沪意见字第208号)。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内容。

  (九)2019年9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

  (十)2019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94.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2019]盈沪意见字第D144号),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首次授予部分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19年9月28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2019年10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等相关公告。

  (十一)2019年10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94.08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1、因业绩未达解除限售条件而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相关要求,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