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中孚信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决策及实施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6、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同意。
7、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依照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人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所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孚信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杜慧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