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山东方寸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暨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
此类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提高技术开发与应用水平,进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贯忠、张国艳、杨蕾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