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1-18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会议召开的时间不变: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
3、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三项议案,增加《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四项临时提案。除变更
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关于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相关情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 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 <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 提案的议案》七项议案。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司根据更新财务数据后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编 制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形成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 财务数据)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三项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50%)提请,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议案以及《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议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取消原提交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三项议案。
除上述说明的变动外,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等相关事项不变。
现将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5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公司 1#楼 4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5、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9、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1、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之说明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4、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1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17、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
18、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9、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2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度)的议案;
23、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2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5、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以及2021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以上议案中,除议案21、22、23、25外,其他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以上议案中,除议案21、22、25外,其他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应回避表决;议案2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2.00 的议案 √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2.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
2.03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2.04 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
2.0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
2.06 股份锁定期 √
2.07 过渡期损益安排